历史书通常认为,每个王朝后期是贵族豪强搞士地兼并农民被迫卖地求生,但事实是,农民是为了躲避国家权力机构的残酷剥削,而主动投奔贵族豪强。王朝晚期的农民,主动把地卖给别人,还不一定有人要。
农民起义并不是农民与地主的矛盾,而是农民与政府的矛盾。当权力机构收取的税赋高于种植的收益,农民就会弃地而逃。一般来说,国家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高税赋对应高福利,低税赋对应低福利,中国古代权责是失衡的,权力大于责任,对于民间控制力很强,税收高,但不承担社会福利,当遇上大范围天灾活不下去的时候,农民起义就开始爆发了。
与之相对比的是农奴制,农奴制下庄园形成了社会的基本单位,农奴形成了封建社会最低的社会阶层。农奴受到法律、经济和社会关系上的多重束缚。农奴不同于奴隶,农奴的领主只有不完全的人身占有权。领主不能处死农奴,但能随意处罚或连同土地买卖、抵押和转让。农奴有义务为领主无偿劳作,农奴的产出也被定义为领主的产权。在领地里,农奴死去,领主要负责养活他的家人,如果孩子父母双亡,领主自动成为监护人,这就保证了农奴不会因为死亡或破产而流离失所。所以,欧洲中世纪也会有大面积的饥荒,但不会有大面积的流民,也就没有所谓的农民起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