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是一个哲学分支学科。其是对思维规律的研究。
前言
逻辑的作用如同英文一般,是作为一种通用的“沟通语言”而存在的。逻辑重要,同时知识也重要。只有逻辑,缺少基础知识,则会言之无物。逻辑让知识与知识联结,进而接近真相。—— 个人理解
时间线
1902年清朝廷规定:政科三年须开设逻辑课。
20世纪初教育界将逻辑课纳入到正规课程中,成为大中学校必修课。
30年代,苏联开启了对逻辑学的大批判,在当地大中学校都取消了逻辑课,中国国内一批受苏联影响极深的知识分子也掀起了对逻辑学的批判,他们宣称要用辩证法来打倒逻辑学,但是,这场运动并没有影响到逻辑学在国内教育中的地位。
1946年,苏联认为每一种社会经济形态都应该要有自己相适应的逻辑,之后,苏联创造出一种特殊的逻辑形式,叫做苏维埃式逻辑。新中国成立后一直采用的是苏式逻辑。苏式逻辑也产生了很大的争议。
60年代逻辑课程取消。专业队伍解散。
70年代未逻辑课程在大中学校开始复苏,中国逻辑学会成立
1988年中学语文教材再次删除逻辑课。
90年代大学逻辑课从必修课转为选修课。
1998年逻辑课被踢出至今。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
详细信息 |
断言 |
用于口头或书面交际中传递信息,表达意见或信念。 |
抽象 |
一个断言表达的越不具体,该断言就越抽象。 |
歧义 |
一个语句有多种解释,而且不能断明其中哪种解释是正确的。 |
价值判断 |
表达对事物评价的断言。 |
道德价值判断 |
表达对事物道德或伦理评价的断言。 |
修辞 |
具有心理上的说服力,但并不增加逻辑力量的语言。 |
论据 |
又叫“前提”,论据的任务是支持论题。 |
论题 |
当我们对一个断言进行审查的时候,即当我们探究断言之真假的时候,我们就提出了一个论题。 |
论证 |
又叫“推理”,由前提和结论构成,前提是为另一个断言提供理由的断言,被前提支持的断言是论证的结论;论证不是解释,也不是说服。 |
解释 |
论据是用来解释一个思考者认为不需要支持的断言所描述的事件或事态。 |
批判性
批判性较弱的思考者传统上被称为诡辩家诡辩是一种以赢得辩论为目的的思维技巧它不管思维中是否存在问题,也不管相关的观点是否被忽略了。诡辩性思维的目的就是要赢。诡辩的思考者使用低水平的言辞和论证,使得不合理的思维看起来合理,使合理的思维看起来不合理。诡辩性思维是律师法庭原告和一些政客经常使用的思维方式对于这些人,他们更加关心的是输赢而不是公正。他们利用思维技巧和诡计来操纵人们的情感和观点。
只要没有遇到批判性程度更强的思考者,诡辩思考者就能赢。批判性程度强的思考者不会轻易地被圆滑、诡辩的言辞和思维诡计所蒙蔽。批判性强的思考者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他们总是向着道德而努力,决不会做出利用或是伤害他人的行为。他们能对他人观点进行换位思考,尽管不一定赞同,但是,他们也渴望倾听别人的观点。当遇到更合理的推理的时候,他们也会改变自己的观点。他们用合乎道德的方式进行思考,不会用他们的思维来控制他人或者隐瞒真相(用批判性较弱的思维方式)。
概括
全称概括
全称概括涉及某个类中的所有成员。可以用“所有”和“没有”等语言来表达。
一个通过枚举归纳支持这些全称概括的等效策略是用一些特称语句作为前提。一个特称语句是关于个体事物或人的语句。
非全称概括
非全称概括只涉及某个类中的一些成员。可以用“一些”“大多数”“很多”“有些”“n%”等语言来表达。
n个A类物体是B。所有A都是B。
显然,任何具有这种形式的论证都可能有真前提和假结论。因为总是可能存在一个尚未被观察到的A,使得A不是B或者不具备特征B。即使n很大,也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注意,如果n包括了所有的情况,那么论证就会是演绎的。
真相
在任何特定的情况下,对真相的确认都要去检查别人所认定或推测所得的真相在现实中是否存在依据。确认真相就是要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决定命题真假的依据是现实情况,而逻辑真相是建立在本体真相的基础之上。
本体真相
关乎存在的真相,某个事物被认定为本体真相,如果它确实是,那么必定存在于某处。本体真相的对立面是虚假的幻象。
逻辑真相
逻辑真相仅仅是关乎命题的真理性,它是我们思维和语言中自动呈现出来的真相。
逻辑真相反映的是命题内容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关系。对真相的本质的理解就顺理成章地称之为符合论。另一理论融贯说,则从属于符合论。融贯说是指:如果一个命题与某个已经得到证明的理论或思想学说相一致——相融贯,那它就是真的。融贯说如果想成立,必须依靠符合论,因为符合论更基础。但是,依据融贯说得出来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因为它所依赖的基础并非是客观事实,而是某种理论或思想学说;而任何理论或思想学说都有可能是错误的,或者已经过时,与现实世界并不相符。
谬误
谬误是概念或信念之间的一种无效关系的模式。它影响任何例示此形式的推理。
形式谬误
论证看起来是一种有效论证形式的实例,但依据它们的形式,事实上是无效的。形式谬误只影响演绎论证。
非形式谬误
非形式谬误涉及的错误是论证可能例示了某些错误的形式或内容。它们可能影响演绎论证或归纳论证,总是使论证不能为结论提供良好的支持。
无效归纳谬误
虚假原因
以时间先后为因果
乱赋因果
过度简化原因
诉诸无知
诉诸不当权威
预设谬误
窃取论题、争议前提、复杂问语、虚假选言、例外谬误
含糊语言谬误
滑坡谬误、歧义、相关、混淆断定
相干谬误
诉诸同情、诉诸暴力、诉诸情感、人身攻击、跑题、稻草人谬误
语录
现象分有无,语句分真假,推论分对错。
拓展阅读